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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03.19_銘傳大學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停復補課原則

銘傳大學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停復補課原則 109 年 3 月 9 日行政會議審查通過 一、本校為因應校園發生嚴重特殊傳染病,配合防疫措施,特訂定「銘傳大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復補課原則」(以下稱本原則),以維護學 生健康及學習權益。 二、停課標準及處理措施 (一) 停課標準 1. 教師或學生自身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罹患病例,即應 立即請假。 2. 如同一上課班級有 1 位(含)以上確定病例,該教師所授全部課程或 該生所修之全部課程班級,皆停課 14 天(含例假日)。 3. 如同一校區有 2 位(含)以上確定病例,該校區全面停課 14 天(含 例假日)。 4. 前述 2 及 3 項之停課情形,仍應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 示做適當之調整。 (二) 停課處理配套措施 1.學生因疫情停課在家者,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」應安排 每日追蹤人員,與學生保持聯繫,瞭解學生身心健康及居家情形。 2.學生因停課所造成之缺課,不列入出缺席所造成之成績扣分處理。 授課教師之請假,不列入未出勤之扣分。 3.學生停課期間,授課教師採同步或非同步線上方式教學,以利學生 學習。 4.符合前述標準停學停課,由本校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」 報請校長核示後 公告停課起迄日期。 三、復課、補課處理措施 (一) 學生痊癒症狀解除 24 小時後,始能返校上課。 (二) 染病隔離期間,學生可利用同步或非同步線上學習平台學習。復課 後,學系(所、學位學程)得依「銘傳大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彈性修業機制實施要點」專案輔導學生學習。 (三) 任課教師因疫情而停課者,復課後可採非同步線上教學方式補課,補 課須合於 1 學分 18 小時之規範。 (四) 學生停課期間,若適值學期考試,其假別視同公假參與補考。 (五) 若校區全面停課時,該校區之課程、學期考試及成績繳交得酌予調 整。 四、本原則未盡事宜,將視疫情程度,配合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本校各項法規酌 情辦理。 五、 本原則經校長簽核後公告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來源:教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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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Dr. Radut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