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刊訊】為減輕弱勢學生校外租屋負擔,教育部自本學年度起開辦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(校外租金補貼)」,具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及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的本國籍學生。若於「校外住宿」並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者,可依其所在區域補貼校外住宿金每月1200元至1800元;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,不得提出申請。欲申辦之同學請檢附相關文件後,即日起至10/20止,請洽台北住服組王華興教官或桃園學務組張和明教官。
來源:銘傳一週
對象:
大學生
研究生
新生
台北校區/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電話/02-2882-4564 | 桃園校區/桃園市龜山區大同里德明路 5 號 電話/ 03-350-7001 |
基河校區/臺北市基河路 130 號 3 樓 電話/02-2882-4564 | 金門校區/金門縣金沙鎮德明路105 號 電話/082-355-23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