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刊訊】為鼓勵銘傳學子努力向學、扶助清寒弱勢的學子,108學年度第1學期「校內獎助學金」、「惜福餐券」、「優良社團幹部獎學金」受理申請自即日起至9/20(五)止,「清寒助學金」申請時間至10/20(日)止,欲申請者請自行至「學生資訊系統」,選取「申請/填報」的「獎助學金申請」(務必使用電腦IE瀏覽器登錄)。欲申請清寒獎助學金、惜福餐券者,需另檢附清寒證明及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,請於截止時間前將資料繳交至台北校區生輔組或桃園校區學務組,俾便彙整辦理。資料未列印備齊者,恕不受理。
「銘傳大學清寒助學金」(弱勢助學補助),即教育部對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元弱勢學生之助學補助,限本校具有學籍之本國生(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),相關規定均依教育部共同助學措施規定為主。申領資格合格與否,屆時統一由承辦單位彙整作業後,報請教育部轉請財政部查核。查核結果未符合規定之同學,將公告於學務處網頁並以簡訊通知之,請同學隨時注意查詢。而查核結果符合規定之同學,其補助金額將於下學期繳費單中扣除。
惜福餐券提供經濟弱勢學生之生活補助,凡就讀本校具有學籍(不含延修生及研究所在職專班)之本國生,符合教育部所定之低收入戶弱勢助學標準之家庭者,且「未獲」當學期各項校內或前學期學校經辦之校外獎學金者(不含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),可提出申請。每學期提供每名學生校內餐廳60元餐券30張,核發名額限30名,人數若超過核發之名額時,則依經濟能力核定之,如遇經濟能力相同時,則依學業、操行成績核定之。
為鼓勵同學參與社團活動,培養優秀社團領導人才,特設「優良社團幹部獎學金」,凡107學年度社團幹部學業、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(含)以上,且擔任前一學年度學生社團幹部(107學年度),負責盡職,表現優異,經指導老師推薦者;或以社團名義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,成績優良,名列前三名,獲頒獎勵者;或其他特殊情形經專案報請校長核定者。
另有多項校內外獎助學金申請資訊,可至學務處網頁「就學補助措施」查詢,或洽台北生輔組、桃園學務組。
來源:銘傳一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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